深夜,一个人安静地流泪。忽然觉得不枉此生。
以前很怕失去,怕失去周围那些自己在乎的人,失去自己在乎的东西,失去生命,失去知觉。如果堕入一个无边无际黑暗的世界,或者变成一个不再有记忆的我,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。可是,我现在竟然没有遗憾了。难怪人们说,爱情的力量有多伟大,可以让人无所畏惧。谢谢你,风浅,让我不枉此生。
昨天晚上你和二阿哥跟我一起pia戏,两男一女的苦情戏,到后面我忽然觉得东方凌就是你,好想痛快哭一场。戏如人生,人生也真的就像一出戏,一场梦,一恍惚,就是一生。尽管睡得很晚,还做了噩梦,但早上依然五点多起床,出去运动。至于你这只猪猪,我现在喊都不喊你起床了。知道你还在发育,心底里还是想让你多睡一会儿,毕竟你还在长身体嘛,总不能像我这个老年人一样天天那么早自然醒。不过二阿哥倒是天天早晚运动,起得比我还早。尽管如此还是控制不住他的猛烈发育,直逼一米九去了。我说过他多少次,跑步的时候不要聊天,要集中精神。可是他总不听,结果昨天晚上去跑步的时候,被个摩托车撞了,胳膊脱臼,满身是血。这家伙居然仗着自己中医世家的本事,当时就给自己把胳膊托回去了,还大大咧咧地跟我说没事,一个创可贴就能解决。他身上那些伤疤都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吗?有的伤疤痕迹太重,他说要去前后纹身,纹两条龙。到时候,谁要是欺负我,他就把衣服一脱。说的分明都是孩子话,还总教育我。二阿哥怕我因为你伤心,几乎天天都在劝我,不要陷太深,要时刻保持清醒。不知道为什么,一开始我真的挺清醒的,可是现在我觉得自己完全不能自拔了。
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过,一分钟都不想离开你。二阿哥问我喜欢你什么?我说你听话,他说听话的人多了;我说你愿意陪着我,他说愿意陪着我的多了;我说你声音好听,他说声音好听的人多了,尤其是在我的好友列表里。是啊,你混CV圈深有体会,对好听的声音早已经免疫了。可我就是喜欢听你说话,觉得你有全世界最好听的声音。我又说,你喜欢我。二阿哥说,喜欢我的人很多。每一个理由,都被他反驳得无言以对。想来想去,我大概是爱你的灵魂,和其他什么都无关。因为爱着你的灵魂,所以爱屋及乌你那些外在的东西。我们在一起25天了,你把签名改成了:早已习惯有你的每一天。一个习惯的养成要21天,你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。而你在我这里,不是习惯,是深深地种下了一棵树。倘若有一天你离开,那就是连我的心一起连根拔起。